停歇業場所,為何仍需辦理消防申報? 高雄城中城大火警示:消防安全不因停業而中斷

「店都已停業了,應該不用再做消防檢修申報了吧?」這樣的想法很常見,但也可能非常危險。

為什麼停歇業的場所,仍需要辦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?

一場無情的大火,早已將答案揭示。

110年高雄城中城大樓火災,造成46人死亡、43人受傷。該建築為住商混合大樓,多數樓層停歇業或閒置後,長期缺乏消防設備維護與整體管理,導致火災發生時,上層住民缺乏有效的消防設備可供應變進行初期滅火與逃生。

▎停歇業的空間≠沒有風險

停歇業空間仍可能存在風險──電線老化、短路、梯間堆放易燃物品,或人為遺留火種與用火不慎;再加上無人管理與維護消防設備,可能導致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或自動撒水系統功能失效,甚至逃生指示不全,進而延誤火場逃生時機。

依《消防法》及相關規定,只要建築物仍存在、用途未變更,且屬應設置消防設備之場所,就必須維持消防設備正常運作,並定期辦理檢修與申報。

▎消防檢修申報頻率與完成期限

✔ 每年至少檢修1次
✔ 每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

除非建築物整棟已無使用,並經消防機關審核同意,才可免除。

▎誰可以辦理消防檢修申報?

一般而言,消防檢修申報作業須由消防設備士(師)執行。但若停歇業場所僅設有「非系統式設備」(如滅火器、標示設備、緊急照明燈等),可由管理權人自行檢修,不一定需委託消防專技人員。

▎未依規定申報,會有罰責嗎?

依《消防法》第38條第2項規定,未依規定辦理申報者:

✔ 可處管理權人「新臺幣 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」
✔ 並通知限期改善
✔ 逾期未改善者可連續處罰
✔ 若為供營業使用的場所,不合格罰責更重

從高雄城中城事件中再次提醒我們──消防安全,不應隨著營業停止而中斷,而是整棟建築必須共同承擔的公共安全責任。

無論是否營業,消防檢修與申報的責任都應持續落實,讓消防設備維持在可用、可靠的狀態;當火災意外發生時,才能爭取關鍵時間,避免憾事再次發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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